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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记者获悉,赣州市质监局日前被国家质检总局定为全国质检系统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是江西质监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这也是赣州市质监局继获评“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先进单位”“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后第七次荣获国家质检总局表彰。
近年来,赣州市质监局以确保质量安全、推动质量发展为主线,从建立完善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等方面着力,狠抓创建,加快建设法治机关和服务型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科学决策机制、行政执法体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为质监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法治保障。
据悉,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国家质检总局为规范质检系统行政权力运行,提升质检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而开展的全国性创建活动。经法律专家交叉评审,并经复核、公示及实地抽查评审,确定了包括赣州市质监局在内的58个单位为全国质监系统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杨海峰 肖淑平 记者曾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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