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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作为赣州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城市之一,今年起全面实施了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参合农民一旦患了大病,在获得新农合医疗政策补偿后,还可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11月24日,记者从章贡区农医中心获悉,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24名参合农民从此政策中受益,报销金额达83.93万元。
“多亏了新农合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为我儿子承担了部分医疗费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经济负担。如今,儿子的病也越来越好了!”章贡区参合农民刘起金的小儿子新婚一个月便被查出患有白血病,治疗费用近百万元,好在新农合医疗保险减轻了他们家庭的经济负担,其中新农合政策补偿报销了8万元,大病医保又报销了4.8万元,总补偿额近13万元。
为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提高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章贡区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了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据介绍,该项政策是对大病患者医疗费用的进一步保障,新农合的参合人在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经新农合政策补偿后,超过起付线部分(2014年为1.5万元)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每一位被保险人保险年度内累计补助可达25万元。(钟韵飞 记者陈少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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