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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1月至10月,该机关共接信访举报6001件(次),初核违纪线索1278件,立案811件,结案662件,给予711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0人。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反腐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均调整充实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完善了《赣州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赣州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查办案件协调工作实施办法》,就协调方式方法、线索移送、情况通报等作了明确规定。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从上级交办件、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移送件中发现并初核线索218件。同时,该机关建立了市县乡办案工作三级联动机制,建立了查办案件工作通报制度,强化了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每月的查办案件情况,市纪委通报到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纪委书记,对反映各地正科级实职以上干部的信访举报,每月各县(市、区)纪委均上报市纪委。
市纪委坚持问题线索集体审查制度,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方式分类处理,确保每一件线索不失管、不失控、不遗漏。对符合初核、立案条件的线索,及时移送案管部门统一管理。对违纪、违反八项规定、问责等三类案件,归口案管部门统一立案。今年以来,市纪委共开展线索集体会审4次,审理问题线索220件。
对于发现的问题,坚持快查快结,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市纪委查处的案件从立案到移送司法机关,最短的只有17天。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早查处。今年以来,市纪委对初核发现的50件苗头性、轻微性问题,及时采取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等方法进行处理,有效防止了一些小问题酿成大违纪。
“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今年以来,市纪委初核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64件,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10件10人。同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腐败案件,市纪委交办反映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件42件,对21人立案调查,给予32人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缪春风 刘珈序)
法治赣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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