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新主题
查看: 1759|回复: 0

[咱身边事] 赣州市规范有序推进林地流转工作 林地流转显成效

[复制链接]

[咱身边事] 赣州市规范有序推进林地流转工作 林地流转显成效

[复制链接]
太阳星 发表于 2014-10-16 09:54:46 浏览:  175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在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后,我市积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林地流转成效明显。截至目前,我市林地流转面积占全省林地流转总面积的1/3,占全市林地总面积12.9%。
  我市通过搭建市场平台,促进林地公开流转。以推进林地流转为核心,设立了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赣州分中心;除主城区章贡区外,赣州17个县(市、区)均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或林权交易中心,健全了市、县两级林权交易市场。其中,着力实施了崇义、信丰、安远3县全国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试点县建设,积极推进县级林权交易中心向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转变。各地林权管理服务中心通过网络,及时向基层发布林地林木流转(价格、数量)信息,让林权单位心中有数,防止低价流转交易,使林地林木流转交易效益最大化,切实维护林农利益。
  结合实际,我市制定出台了《森林资源资产流转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林权流转原则、范围、管理、登记等进行了规范。强化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严格执行国有和集体林权进场交易制度,禁止场外交易,规范林地林木流转行为,促进了林权公平、公正交易。各地还成立了专门的山林纠纷调处机构,积极调处林权纠纷,稳定林地流转。2013年,全市开展了林权纠纷大调处活动,全市共排查林权纠纷925起,面积24.96万亩。全市已完成林权纠纷调处583起,占已排查林权纠纷起数的63%,调处面积14.4万亩,占已排查纠纷面积的57.9%。
  根据实际情况,我市鼓励各类林权单位和林农,探索实施租赁、承包、转让、入股等多种林地流转模式,其中以租赁方式居多。全市租赁流转面积320万亩,占53%;入股等其他方式流转面积155万亩,占26%;承包面积68万亩,占12%;转让面积54万亩,占9%。多种不同的流转模式较好地适应了林地流转的不同需要,促进了林地流转大量有序开展。
  随着林地流转的推进,一批造林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民营林场、造林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全市造林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民营林场、造林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林地面积为562.6万亩,占全市流转面积的94%。新型经营主体队伍的壮大反过来又使林权流转更加规范,使林地使用更加合理充分,形成了主要经营工业原料林、油茶、苗木花卉、竹林和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了农民增收。(记者彭雪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 赣南网

© 2013-2016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用微信扫一扫

赣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