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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记者获悉,针对有些市民反映虔城有几处跳广场舞的场所噪音太扰民的问题,赣州市城管局本月以来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广场舞噪音扰民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对中心城区所有广场舞组织者开展了一次宣传教育,调整跳广场舞场所2处,治理超音量播放广场舞音乐场所3处。
据悉,赣州中心城区跳广场舞的场所有60多处,大多能遵循相关管理规定,少数几处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市城管局执法人员深入每一处广场舞场所,宣传相关管理规定、要求,调整规范了南门文化广场东园和东郊路两处跳广场舞的场所,要求音量超标的3处跳广场舞场所将音量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各处场所不得在8时30分前跳广场舞,21时30分前则须结束跳广场舞。据市城管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介绍,根据《赣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规定,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区举行健身、集会、商业促销等活动,若产生较大音量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当日,市城管局各执法大队负责人称,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和举报受理查处力度,做好相关整治工作。(记者刘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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