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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 个人之间发网络红包不征税 专心抢抢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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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关注] 个人之间发网络红包不征税 专心抢抢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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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midog 发表于 2016-2-8 11:22:58 浏览:  194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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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波网络红包正在袭来。这些网络红包是否要纳税?昨日记者从市地税部门了解到,个人之间的红包不用纳税,即使是企业的现金红包要纳税,也已由企业代扣代缴,所以不用费神为红包交税了,专心抢抢抢吧!
“春节到!祝福到!红包到!”“抢红包的时间又到了!”……早在春节前两周,三大巨头BAT已经上演红包大战,而且持续到了除夕。除了BAT外,其他企业、媒体公众号今年也加入大战之中。甚至有自媒体“大号”,也表示在除夕当天发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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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些网络红包要纳税吗?广州地税人士表示,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如果是企业派发的现金红包,需要交纳个税,税率是20%,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如果是非现金红包,比如消费券、代金券等,视同折扣不征个税。至于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地税部门表示,这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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