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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身边事] 骗取国家补偿金 赣州大余通报3起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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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身边事] 骗取国家补偿金 赣州大余通报3起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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霖月雨 发表于 2015-12-24 17:32:00 浏览:  124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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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3日,@廉洁江西发布消息,大余县通报了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其中,青龙镇赤江村村主任朱定祥因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被行政警告。
  据通报内容,青龙镇赤江村村主任朱定祥于今年10月4日、5日,分别在青龙镇赤江村家中、县城一家酒店操办乔迁宴共计22桌,违规宴请村干部、村小组组长、村民等管理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同年10月,青龙镇人民政府给予朱定祥行政警告处分。
  另2起典型案件:
  南安镇新民村原村委委员谢树华侵占集体耕地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2006年县林权制度改革时,谢树华擅自将荡坪组位于庆善亭枫树垅的集体耕地2.34亩划入其个人山林界址内,并获得了林权证。2011年10月,谢树华参与县垃圾填埋场征地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将位于庆善亭枫树垅原属村组集体耕地2.34亩虚报为3.8亩,骗取耕地补偿款10.2万元。2014年12月,大余县纪委给予谢树华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5年1月,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谢树华有期徒刑5年。
  河洞乡长岭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杨春华虚报冒领生态林补助问题。2012年,杨春华利用担任长岭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职务之便,以妻子孙某某等6人名义虚假申报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并获批,造成孙某某等6人冒领公益林补偿金的事实。2015年11月,大余县纪委给予杨春华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王樊、实习生曾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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