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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身边事]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 男子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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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身边事]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 男子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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炙天 发表于 2014-11-6 08:58:59 浏览:  173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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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采伐楠木 男子获刑3年
  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雇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近日,该男子因破坏野生植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11月2日,记者从崇义县森林公安局了解到,今年5月3日至9日,崇义县长龙镇村民郭某雇请赖某、朱某、余某等人,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携带作案工具,潜入铅厂镇天台山林场“石门子”山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9株,计立木蓄积19.504立方米,经鉴定,被采伐的楠木为桢楠,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郭某的行为,不仅是对野生植物资源的严重破坏,同时也触犯了刑律。
  据介绍,崇义县森林公安局今年来不断加大野生植物保护力度,深入推进严厉打击破坏楠木等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为赣州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积极贡献力量。(方琳 记者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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