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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记者获悉,日前,市政府办印发了《赣州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方案》,市本级财政将出资1亿元,各县(市、区)财政出资1000万元、赣州经开区财政出资2000万元,共计3亿元,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息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市本级资金用于纳税登记在市本级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各县(市、区)和赣州经开区资金用于本辖区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根据方案,申请贴息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实体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有优势、发展潜力大,经营状况良好,企业信息透明度较高;上年度缴税3万元以上,今年上半年缴税2万元以上。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银行的基准利率,根据2014年贷款额度给予补贴30%,补贴期为一年。贴息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有: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贷款贴息;入驻中小企业征信服务平台企业贷款贴息;担保公司担保贷款贴息;2014年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两次融资对接签约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贴息资金管理具体实施办法。(陈日东 黄梅 记者吴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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